单位:万元
序号 |
咨询评估项目 |
估算投资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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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以下 |
1000—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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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项目意见书 |
1.3—2.5 |
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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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2.5—5 |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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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估项目建议书 |
1—1.7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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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
1.3—2.5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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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四)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上述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津价房地【2000】348号)同时废止。
2014年8月11日